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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因公出国(境)办事流程,心理学部2021
第一步:学部审批
●适用范围 :出国、赴港澳●出访公示:根据学校要求教师因公出访行程在学部网站公告栏公示(学部宣传邮箱psyxuanchuan@bnu.edu.cn),出访公示满5天后方可提交网上申请。附:公示模板。
●网上填报材料(准备因公护照/因公港澳通行证、邀请信、计划行程中英文版),提交申请,上传邀请函。)教师申请因公境外交流的校内审批链接:http://ygcf.bnu.edu.cn/
●单位主管领导网上审批(单位负责人:乔志宏,书记)。
第二步:校内审批
●额外需要提交的材料:如参加外单位组团,需将组团单位出具的"出国任务批件"和"出国任务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国际处;需要政审的教职工需到国际处领取并填写《因公出国人员审查表》。●相关会签单位审批(人事处 58807632;财经处 董老师 58808115;组织部 屈老师 58808302);●主管国际交流的校领导审批。
第三步:审核完成
●如通过,领取批件。●未通过,修改重新审批。
第四步:办理护照及签证
(一)办理因公护照所需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校内审批后获得,不需要申请人提交)或者,如果是参团出访,需提交:(1)《北京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校内审批后获得,不需要申请人提交)(2)任务通知书原件、复印件(组团单位出具)(3)批件复印件(组团单位出具)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3.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一份(只需本人信息页);4.就近在外交部指定照相点拍摄护照照片,获取数字条码。注:可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入境证件数码照片检测平台(网址http://www.mrtdephoto.net/ ),查找最近的外交部指定照相点。北师大最近的指定照相点为研究生公寓学一楼G座,杰艺学之家摄影服务部。5.若已有因公护照,但有效期自下次出访任务回程之日算起不足6个月,须交回护照原件以注销。若需注销的护照上有有效的美国签证,请在申请办理新护照时特别说明,以免注销打孔导致签证失效。6.申办老师须本人携带以上资料来京师大厦9911室进行生物特征采集。咨询电话:58808363 楚老师
(二)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
1.《北京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批件》(校内审批后获得,不需要申请人提交)或者,
如果是参团出访,需提交:(1)《北京师范大学出国/赴港澳任务确认件》(校内审批后获得,不需要申请人提交)(2)任务通知书原件、复印件(组团单位出具)(3)批件复印件(组团单位出具)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户口本复印件一份(只需本人信息页);4、标准白底两寸照片三张;5、若已有因公港澳通行证,但有效期自下次出访任务回程之日算起不足3个月,须交回港澳通行证原件以注销。注:因公护照和因公港澳通行证使用完毕后请在两周内交回。咨询电话:58808363 楚老师工作地点:京师大厦9911室
相关链接:http://oiec.bnu.edu.cn/zh-hans/yingongchufang/yingongputonghuzhaobanli/
(三)教师签证和赴港澳台签注手续办理
签证办理:
具体申办签证程序及所需材料请查阅各国驻华使馆网站,请按驻华使馆网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相关链接:http://oiec.bnu.edu.cn/zh-hans/yingongchufang/qianzhengbanli/
赴港澳签注办理:1.向国际处提交港澳通行证原件(若原有通行证有效期自出访回程之日起不足3个月,则需按照办理因公港澳通行证所需材料的要求来提交材料)2.填写《申请因公往来港澳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及签注事项表》(只需一人前来国际处领取表格并填写)咨询电话:楚老师58808363
第五步:回国报销及总结
●教师因公出国报销:财务办公室 魏昕 58805114。
●为总结学部各国际交流情况,请教师回国后提交因公出访工作、国际会议报告、团组出访等情况提交外事办公室登记,陈芳竹 58807032,或后主楼1424B。
申请人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1张护照照片和 200元钱自行到北京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办理。我校副处级以上教师申请因私护照,填写《中国公民因私出境申请表》时,需到组织部办理审批手续。中国公民普通护照申请表下载地址:http://www.bjgaj.gov.cn/web/bgpdAction.do?method=download因私护照办理流程: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WsgsInfo_37070_col1358.html北京市公安局各区分局地址和电话:http://www.bjgaj.gov.cn/web/list_getNextCol_col1355.html
具体申办签证程序及所需材料请查阅各国驻华使馆网站。注:持因私护照办理签证所需提交的材料与持因公护照办理不同,请按驻华使馆网站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办理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证件请自行前往北京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分县局出入境接待大厅办理赴港澳通行证和往来台湾证件。具体信息请查阅下列网址: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WsgsInfo_37070_col1358.htmlhttp://www.bjgaj.gov.cn/web/detail_getWsgsInfo_219149_col1361.html
内地居民往来港澳申请表(链接)北京市居民往来台湾地区申请表(链接)注:上述表格来源于北京市公安局网址:www.bjgaj.gov.cn,进入"表格下载"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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